內地傳媒報道,一名四十六歲香港女子,因為企圖將九塊、共重十三公斤純度極高的金塊,由深圳偷運到本港,被內地海關拘捕。案件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被偷運的金塊,總值接近四百萬元人民幣。根據內地法律,偷運貴金屬,可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報道指姓吳的被告任職保姆,今年六月初,按照同樣是香港人的女僱主指示,到深圳羅湖區一個住宅單位,向一對男女領取金塊,將金塊用膠紙纏在腰間,過關返港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