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十歲父親,因為兩度拳打九歲長子,今早在九龍城法院,被判十二個月感化及接受心理輔導。法官指感化官及心理報告都表示,被告管教兩名兒子的方法不正確,需要接受輔導,被告早前已承認兩項故意襲擊兒童罪,會給予機會改過,希望他不要一錯再錯,汲取教訓。 案情指出,正領取綜援的被告,由於妻子居於內地,需要獨自照顧兩名分別九歲及四歲的兒子,今年五月及六月,被告在何文田邨住所,先後因為管教長子以致煲燶飯,以及兒子遺失原子筆芯,而拳打及將長子頭部撞向地下,以致流鼻血,長子其後通知社工報警,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