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修訂條例》,容許香港法院承認境外,包括內地的離婚判令,並賦權法院,處理有關離婚個案所出現的經濟濟助、財產分配及贍養費等糾紛。民建聯的劉江華說,中港婚姻愈來愈普遍,擔心條例通過後,會有大量內地個案尋求本港法院協助,增加法院工作量。公民黨的余若薇就指,條例寫明要有充分理由才可申請,擔心門檻可能會過高,希望法庭可以寬鬆處理,令需要的人得到適當的財產安排。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說,無法評估條例通過後個案增加的數目,但估計不會對現時的資源帶來重大影響。他又說,如果日後有關案件大幅增加,當局會向政府要求提供額外資源,應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