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中年兄弟,承認二十多年前,趁家庭聚會,先後性侵犯胞妹及三名年幼外甥女,其中兄長更兩度強姦胞妹,兩名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亂倫及非禮共十二項控罪,今日被判監三年半。法官判刑時說,由於案發在二十多年前,以當時這類罪行的判刑,遠較現時輕一半,法官接納兩被告,當時未婚一時犯錯,所以輕判兩人。 兩名被告一家原居緬甸,八二年移居本港,四十六歲的首被告,任職的士司機,承認在八二至八八年,非禮兩名外甥女,並與胞妹兩度亂倫,而四十三歲任職保安員的次被告,亦承認非禮三名外甥女。兩名外甥生籌辦婚禮時,堅拒向身為舅父的兩名被告奉茶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