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藍地一間名為「南安緣」的佛堂,因撥出部分土地,改設八千八百多個骨灰龕,被政府認定違反建築物條例,有改變土地用途之嫌,要求收回佛堂的土地。佛堂入稟高等法院,強調無改變土地用途,骨灰龕是宗教用途,要求推翻收地令,政府並作出賠償。 入稟狀指,佛堂早於一九六四年建成,供奉儒釋道三教,去年九月將部分花園用地改建為骨灰龕,到七月收到政府發信通知,指佛堂違反建築物條例,限令廿八日內清拆違例建築,但佛堂反對。政府到八月下旬,再發出土地沒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