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醫生首次置業,因為代表律師遲到,未能完成交易,要委托另一間律師樓協助,額外支付十八萬元,她向原本的律師樓追討賠償,在區域法院獲判勝訴,兼得堂費。 這名女醫生兩年前準備買樓結婚,以千萬元購入何文田一個單位,委託一間律師樓進行交易,但在支付訂金當日,律師樓代表遲了六分鐘,賣方拒絕交易,最終女醫生要另覓律師樓協助,額外支付十八萬元才完成交易。女醫生指原本的律師樓疏忽,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