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作家遭劫匪潛入豪宅爆竊,損失一批財物,包括兩枚屬國父遺物的手表,價值逾百萬元。她指負責保安的公司失職,入稟高院索償,但並無列出索償金額。 入稟狀指,事發時屋苑的警報系統失效,巡查的保安人員人數不足;又無嚴格執行訪客出入屋苑的登記制度,令竊匪可以進入屋苑犯案。因此,向保安公司索償,包括財物及精神受創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