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支聯會常委,包括李卓人、梁國雄、蔡耀昌及四五行動成員古思堯,被控去年聖誕日在中聯辦外非法集會及擾亂公眾秩序,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表示,在研究裁決理據及檢控官的報告前,不宜就裁決作出評論;警方亦表示,正研究判詞,強調一貫尊重和平集會和遊行,以至發表意見的權利,會在不妨礙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下,繼續盡力協助集會及遊行順利舉行。 法官判案時指,中聯辦並非私人地方,幾名被告應享基本法賦予的集會自由權利,而當時他們與警方、及保安人員推撞時,並無影響其他人士,不構成擾亂公眾秩序。支聯會副主席李卓人表示,日後警方不應再阻撓在中聯辦舉行的示威及請願,而支聯會聖誕日會再去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