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指,現時醫管局的非緊急救護車服務,不足以應付需求。申訴專員黎年說,病人預約後仍難確定是否可以獲得服務,而過去三年,過半數使用載送服務的門診病人,救護車比預約時間遲了超過半小時到達。 黎年建議,應檢討是否以發牌制度,透過私人營辦商為有經濟能力的病人,提供接載服務。醫管局亦應訂立服務標準,盡量安排非緊急救護車準時抵達。醫管局表示,會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公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