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撫順市國土資源局的分局女局長羅亞平,濫用職權受賄超過三千萬元人民幣,另外三千多萬元人民幣財產,無法說明來源,在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羅亞平當庭表示要上訴。 五十歲的羅亞平,過去十多年在撫順市政府工作時,利用可徵用及審批黃金地段土地的權力,大肆斂財,曾在兩個月內,訛稱要提供土地補償,套取一千二百三十萬元資金。法院認為她受賄金額巨大,情節嚴重,須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