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兩名藥房職員,在九龍城法院,否認襲擊一名台灣遊客,裁判官接納控方提出讓被告簽保守行為十二個月的申請。二十二歲次被告在庭外表示,若事主今日有到法庭,會向對方道歉,但強調自己並無打對方,只是互相推撞。 案發在今年九月,一名台灣遊客,在尖沙咀海防道一間藥房購買藥膏後,發現售價較其他店舖貴兩倍,翌日到藥房理論及要求退貨,期間與案中兩名被告發生爭執,事主報稱被打傷,並用手機拍下遇襲片段,兩名被告否認襲擊罪,案件原定本月一日開審,控方後來接納案件以簽保守行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