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十二歲老翁,入稟高等法院,指現行生果金的離港限制政策違憲,要求法院頒令廢除。 入稟狀指,申請人林和倫退休後,因經常往返內地探親,在08年及今年,兩度向社署申請生果金,但社署以他在提出申請前的一年內,不符合居港期限要求而被拒絕。他後來聽取社署的建議,留港至今年十月,現已獲批准領取生果金。他認為,現行離港限制政策違反基本法中,市民有權獲取社會福利的權利及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