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前小學教師非禮小六女生的案件,原定早上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由於裁判官希望再聽取控辯雙方陳詞,押後宣判。裁判官黃汝榮說,案件的嚴重性在於被告違反誠信、受害人年紀極輕,被告被定罪,但五項非禮罪的猥褻程度較輕。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加上已被扣留三星期,已受到教訓,希望判他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三十二歲被告潘子昕,今年五月分別在粉嶺一間小學、元朗及沙田多個地點,五度非禮一名十二歲女學生。女學生向家人講述事件,由家人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