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今早與銀行代表會面,講述人民幣貿易業務優化措施的細節。有與會的銀行界人士指,會上有人提出,金管局要求銀行的人民幣長倉或短倉,不可超過本身人民幣資產或負債的一成,限制了銀行業務運作的彈性,又指新加坡亦沒有類似的限制,擔心措施會令銀行將業務轉到境外進行,甚至可能削弱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不過,銀行公會人民幣工作小組主席譚何錦文會後表示,金管局代表在會上,解答了銀行大部份的問題,認為新安排有利市場發展,但關於透過清算行在深圳人民銀行,開設托管戶口服務的法律安排,則仍要待金管局公布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