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冒稱富婆四出行騙,正在服刑的女子,今早在區域法院再承認在零八年以不同手法,詐騙另外七人一百二十多萬元,被判入獄兩年零四個月。被告在年初,已因同類詐騙,被判入獄一年半,法官判兩案刑期同期執行。 三十一歲被告楊薇薇,被控在零八年四月至十二月,先後向多人訛稱周轉有問題,或以盜用他人信用卡等方式詐騙。她早前已因為瘋狂購物,導致財政困難,騙取髮型屋女店員七十多萬元,被判入獄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