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副署長林少棠在本台節目表示,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昨日正式實施,已獲批註冊的承建商,有責任說明合資格處理工程範圍,由於涉及的小型工程種類繁多,不大可能在店舖招牌逐一列出,法例亦無要求承建商必須展示註冊證書,若市民在不知情下,聘請未有註冊的承建商裝修,無需負上刑事責任,但明知故犯有可能被判罰款十萬元,承建商更需面對最高六個月監禁。 林少棠說,名冊至今批出超過二千一宗註冊,個人及公司名義登記各佔一半。他認為註冊數目並不理想,可能與業界抱觀望態度有關,署方收到的五千多宗申請,部份涉及資料不齊,工人技術不足的情況較少,希望承建商盡快註冊,避免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