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六歲少年與另一名廿一歲男子,承認兩項販毒罪,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四年及五年。由於少年在案發時尚差一星期才滿十五歲,辯方律師提出索取教導所報告,遭法官拒絕,但同意減刑一年。 這名少年去年十一月,在旺角奶路臣街一個單位門外,受到警員截查,在他身上檢獲十克K仔,警方其後在單位內,再起出一百五十三克K仔,少年在警誡下,指是受廿一歲被告指示販毒,警方在一星期後,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