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把最低工資的實施日期,提前三個月至二月一日生效的議案。提出議案的李卓人表示,現時通脹問題嚴重,巿民應該盡快獲得加人工,而企業亦已為最低工資作出準備,不少食肆已加價,如果到五月才推行最低工資,是「搵巿民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提前實施的建議並不可行,會產生混亂,對僱主和僱員均無好處,企業需要六個月緩衝期,因此建議在五月一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