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十二歲青年,在法院承認去年十一月替鄰居照顧七個月大兒子時,虐打男嬰,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判案時說,虐兒是嚴重罪行,考慮到要判處阻嚇性刑罰,而勞教所報告亦認為,被告適合進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