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海隧流量顧問報告,城巴及新巴公司,不贊同調高紅隧收費,換取東隧減價的方案,強調專營巴士只能按運輸署規定的路線行駛,報告中任何調整隧道收費方案,都會令城巴及新巴每年額外支出五千多萬元,無可避免要加價,建議海隧收費應按車輛社會經濟效益而定,載客效能高的公共交通工具,收費應較平。多個的士及重型車輛團體要求,東區及西區海底隧道減費,拉近同紅隧的差距。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表示,對平衡三條海隧方案持開放態度,調整隧道收費,並非解決隧道流量的唯一方法,在決定調整收費前,必須取得平衡,及達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