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表示,已要求大亞灣核電站,如發生零級及一級輕微事故,營運公司需要在兩個工作天內,通知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由公司透過網站,向公眾發放消息。黎棟國表示,大亞灣核電站去年曾發生兩宗輕微事故,雖然不涉及重大意外,但明白到公眾要求增加核電站公布事故的透明度。 工聯會的黃國興認為,核電站涉及重要安全問題,一旦發生事故,應該即時公布。民主黨的劉慧卿亦要求保安局,負責統籌處理事故,並需向行政長官匯報。中電常務董事藍凌志就表示,部份意外事故,可能需要時間評估以及準備資料,認為兩日內公布是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