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改善採購消防裝備。多名議員批評,消防處更換裝備緩慢,又欠缺規劃,危害前線消防員的安全。公民黨的吳藹儀以及勞工界的潘佩磟認為,處方應就改善採購消防裝備訂下明確時間表,否則問責官員需要下台。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指,已委託效率促進組作出多項建議,並會成立小組跟進。消防處副處長陳楚鑫就承認,過往由於採購組別的人手較緊張。效率促進組向當局提交的報告就建議,消防處訂購制服,應由每兩個月一次改為每月一次,以減低訂單數量,令制服盡快到手,又建議處方統計制服的不同呎碼的耗用量,確保有足夠存貨,並且加設四個職位,包括消防區長、助理消防區長等,全職負責採購消防裝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