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去年裁定,選舉呈請不可以上訴至終審法院的做法違憲及無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建議修例,如果立法會、區議會及村代表選舉參選者不滿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選舉呈請的裁決,可於七個工作天內向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申請,以便從速解決選舉爭議。 終審法院在審理二零零八年立法會選舉落敗的資訊科技界候選人莫乃光的上訴時,得出上述的裁決。莫乃光質疑對手譚偉豪在選舉期間違規賣電視廣告,提出選舉呈請質疑,被判敗訴。他不服上訴,上訴庭表示無權處理,莫乃光再向終審法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