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檢討選舉實務安排,民主黨張文光不滿參選人需要把電子宣傳的文本,例如社交網站或競選網站,呈交選舉主任備存,才可以發放,認為電子宣傳需要不時更新,建議的做法加重參選人的工作,提出把文件以電子郵件形式傳送選舉主任備存。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解釋,電子宣傳在不同的平台,展現方式可能不同,為確保參選人所發放的文本一致,以及確保傳送過程中沒有被他人竄改,因此需要參選人提交硬件備存。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丁徐慧明說,已留意議員的訴求,正徵詢政府資訊總監的意見,需要時間調整安排方便參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