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聯會表示,近期共收到百多個電話查詢,主要圍繞投保法團第三者風險保險事宜,其中25個經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地區組織轉介。聯會說,根據已處理的個案顯示,涉及保險公司收取額外保費的個案,均有實際需要,以用於投保新保單或者修訂舊保單的條款,符合新法例規定,法團第三者保險的每宗事故承保額,不得少於一千萬元。 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今早在立法會上表示,若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質疑保險公司濫收費,可向保險業聯會投訴,當局正向聯會,跟進十五宗難以購得第三者保險的個案,包括部份只有單一業主的大廈,由於每宗個案涉及複雜問題,需時處理,當局將酌情不會立即檢控有關大廈法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