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就一年前馬頭圍道塌樓意外,檢控有關承建商,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下月十六日聆訊。屋宇署表示,有關檢控是引用建築物條例中,針對已進行的建築工程方式,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 意外發生於去年一月,馬頭圍道45J整幢樓倒塌,造成四死兩傷。初步調查報告指,可能是樓宇地下一條結構支柱,受到外來力量破壞,令整座大廈倒塌。屋宇署將完成調查後的整體報告及相關資料,包括測試分析、科學鑑證研究結果、證人供詞及分析等,交予律政司考慮,決定向有關承建商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