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五歲男煙民,上月在旺角花園街熟食市場,因拒絕向控煙督察出示身份證,提供姓名、地址及電話等聯絡資料,防礙公務人員執法,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星期,緩刑兩年,以及罰款二千元。被告早前已因違例吸煙,被判一千五百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