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就一年前馬頭圍道45J塌樓,造成四死兩傷的事故,引用建築物條例,檢控有關承建商,裁判法院已發出傳票,下月十六日進行聆訊。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屋宇署初步調查報告指,可能是樓宇地下一條結構支柱,受到外來力量破壞,令整座大廈倒塌。署方將完成調查後的整體報告及相關資料,包括測試分析、科學鑑證研究結果、證人供詞及分析等,交予律政司考慮,決定檢控承建商。 有倒塌唐樓的居民說,希望聆訊可以還他們一個公道,特別是對事件中死者和家屬,交待到底責任誰屬。協助受影響局民的區議員說,希望政府作出刑事檢控,能幫助受影響家庭追討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