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九巴前年十一月在將軍澳寶順路轉彎時翻側,造成兩名乘客死亡的車禍,涉及的三十六歲九巴司機,今早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今個月三十一日判刑,被告還柙監房看管。 法官表示,法證顯示被告當晚駕駛時,車速達59公里,超過路段安全車速的30公里,因車速太快,導致轉彎時翻側,釀成慘劇。九巴訓練主管作供時指出,意外彎位安全車速應在30公里或以下。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事發前沒有喝酒,只是轉彎時錯誤決定導致慘劇,加上被告無任何超速違規紀例,事發後亦受傷,感到非常懊悔及自責,希望獲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