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回應報道指,上環文咸西街永順大廈,住戶投訴因毗鄰興建三十四層高酒店,無法打開窗戶。發言人指,有關樓宇在六九年獲批的圖則,是商業樓宇,作辦公室用途,通風的窗戶位於樓宇正面及背面,雖然兩邊外牆都有窗戶,但無違反當時的《建築物條例》,因此批准圖則;不過,由於永順大廈面向酒店項目的外牆,有多個冷氣機支架及簷篷等僭建物,去年已去信業主自行清拆;到近日酒店發展商向署方投訴,指永順大廈外牆的冷氣機及支架,侵越地界,妨礙酒店工程。署方指,侵越私人地界不屬建築物條例管轄範圍,事件是私人土地的地界糾紛,已勸喻發展商及業主,商討解決。若有需要,署方亦會協助。 屋宇署又表示,留意到報道指永順大廈部份單位,懷疑已由辦公室改作住宅用途,室內亦有改動及加建工程;署方會調查,若發現違例,影響樓宇結構,會採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