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樂民新邨精神病女子涉嫌用鐵鎚殺母親案,高等法院五女二男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十四日,等候被告的精神報告才判刑。 五十歲的女被告,被控前年五月,在紅磡樂民新邨家中,以兩把鐵鎚及一把鬆肉鎚,謀殺七十八歲母親,被告否認控罪。案情指,被告與母親及兄長同住,三人均患精神分裂症多年,病情較輕的兄長,案發當日到醫院安排病情惡化的被告入院,令母親與妹妹兩人獨處,返家時揭發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