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文咸西街永順大廈的住戶,投訴毗鄰正興建的三十四層高酒店,令他們無法打開窗戶;但屋宇署指,地盤並無進行違例的建築工程,又指一九六九年批出的圖則,永順大廈只是商業樓宇,作辦公室用途,並非住宅,由於部份單位懷疑已改作住宅,署方會調查有否違反《建築物條例》。對於大廈側面外牆部份冷氣機及支架,侵越地界,署方指,侵越私人地界不屬《建築物條例》管轄範圍,事件是私人土地的地界糾紛,若有需要,會協助發展商及業主,商討解決。 協助住戶的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批評,屋宇署的聲明是偏幫發展商。他認為,屋宇署當年錯誤批准永順大廈側面外牆有窗戶,而屋宇署指大廈原本屬商業用途,並非住宅,是想轉移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