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襲擊兩名食環署人員,在東區法院被裁定襲擊罪名成立,入獄六星期。被告並要向兩名受傷的食環署人員賠償共四千元,另外無牌販賣罰款八百元。 食環署去年十月十四日,在北角春秧街掃蕩無牌小販,二十八歲被告涉嫌非法佔用公眾地方及無牌販賣被捕,她拒絕合作,並襲擊兩名食環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