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顧問委員會一致同意勞工處建議,若農曆年假及中秋節補假,與星期日重疊時,會安排在之後一天的工作天,即是星期一補假,而並非之前安排於星期六補假。原先的安排,被指對實施每周工作五天的僱員不公平,變相令他們少一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