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以增批地段的方式,把波老道一幅二千一百平方米的政府土地,批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興建新大樓。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民主黨甘乃威指,本港興建建築物一般會諮詢公眾,質疑公署無遵守本港做事的規矩,讓人感覺公署擁有特權。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強調,今次批地是「百分百」守規矩,公署並無任何特權。她解釋,除非發展計劃不符原本土地用途,否則毋須進行諮詢,而這次批給公署的地段屬於政府用途,亦完全符合發展大綱圖的參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零六年港人在埃及遇車禍,以及去年港人在馬尼拉被挾持,特派員公署均有派人提供協助,證明公署對政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