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兒童死亡個案先導計劃委員會表示,本港在零六零七年度,發生209宗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 當中五成八是死於自然,其餘是死於非自然,包括意外死亡及自殺。 委員會向政府提出六十五項建議,希望當局回應及作出改善。社署接受建議,助理署長麥周淑霞表示,署方會設立恆常機制,監察兒童死亡個案。她呼籲家長照顧家庭時遇到問題,應該求助,避免發生家庭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