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指超巿集團家樂福及沃爾馬,在一些城巿的分店存在價格欺詐行為,例如給予折扣前首先提高貨價;另外,昆明一間家樂福出售的魷魚絲,每袋138元,但以不同大小的阿拉伯數目字標價,令顧客誤以為13.8元。發改委責成相關地方部門,沒收非法所得,並收取非法所得五倍的罰款,如果無法計算實際數額,判以最高罰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