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去年十月非法拆遷,導致一名拒絕搬遷的住戶被毆打致死,一人受傷的案件,在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主犯高海東被判處死刑,一人死刑緩刑,一人無期徒刑,其餘十四名被告判監兩年多至十六年。 太原市中級法院新聞發言人指,這批被告以物業管理公司名義,非法從事保安業務,實施非法拆遷,藐視法律,破壞社會秩序,危害社會安定,性質惡劣,法院依法作出的判決,體現對民生的傾注,及對此類犯罪從重懲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