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審理一宗菲律賓眾議員販毒案,被告承認控罪,但堅持毒品是自用,不獲控方接納。被告自辯,因為工作、政治及感情壓力下吸毒,他向法官及港人道歉,表示正積極戒毒。 41歲被告,被控在去年七月,在本港機場販運6.7克可卡因及兩粒『硝基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