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兩名地勤人員聯同旅行社職員,協助內地旅客不合法出境,其中一名被告吳家華,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串謀收賄罪,押後宣判。法官表示案情嚴重,只適當判處監禁,現時要時間考慮刑期長短,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三日,全部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辯方律師今早求情時說,被告與案中另一名被告是朋友,基於朋友要求協助而犯案,又說被告每次收取大約五百至六百元,金額不多,加上案中無真正的受害人,要求法庭輕判。 事發在零九年,兩名旅行社男職員,賄賂國泰兩名機場地勤人員,要求簡化安排機位手續,協助他人不合法出境。每次成功安排內地客離港,四人可獲得六百至九百元報酬。廉署去年偵破案件,案中其他三人,早前已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