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尼泊爾男子,在高院承認誤殺兩個多月大兒子,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三日,審閱被告的精神報告才判刑。 任職待應的廿六歲被告,去年帶著昏迷不醒的男嬰,到律敦治醫院求醫,醫生發現男嬰身體多處骨折,懷疑遭人虐打,男嬰留醫十一日後傷重死亡,警方其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飲醉酒後,搖晃男嬰,又拳打他的胸部及腹部。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被父母逼婚而要放棄當教師,精神大受打擊,與妻子來港後,關係一直不好,又懷疑妻子有外遇,懷疑兒子並非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