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協會訪問五十七名,從內地來港不足七年的新移民婦女,當中九成因為單親、照顧子女、失業或收入低等原因而嘗試申請綜援,由於她們居港不足七年,全部不符合申請資格。 社區組織協會說,雖然單親家長的綜援申請可獲酌情考慮,但就要每月工作滿一百二十小時,令部份家長難以兼顧照顧子女。協會要求港府取消有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