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歲少女被殺及棄屍元朗牛潭尾的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三十九歲被告李曉偉,否認謀殺罪。控方指,被告承認殺死女死者,但就辯稱是受到挑釁,女事主抓傷他的頸部,令他情緒失控,才勒死女事主,他將死者放入垃圾膠袋,再乘搭的士到牛潭尾棄屍。控方就質疑被告是有預謀,指被告借用私家車,並用預付電話卡與女事主聯絡,過後將電話卡丟棄,警方在被告的儲物櫃,找到用作棄屍的同類型垃圾袋。 廿二歲的女死者,在零九年一月廿一日失蹤,屍體在個多星期後被發現,警方在一月底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