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旺角花園街攤檔縱火的男子,早上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法官認為案情非常嚴重,擔心被告保釋後會再犯案,拒絕保釋申請,案件押後到下月八日再審,等候傷者的醫療報告。 任職廚師的三十二歲被告江志聲,涉嫌在去年十二月,先後在彌敦道和水渠道之間的後巷、花園街222號、西洋菜北街及長沙灣道的後巷,合共四處地方縱火,其中花園街的三級火,有八十個攤檔被焚毀,六人不適送院,損失達20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