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歲排球教練早前裁定非禮三名女學生罪名成立,判監21個月,他不服上訴,獲高等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即時釋放。控方認為,被告是因為案件涉及技術性問題而上訴得直,對受害女童不公平,決定申請重審。辯方提出反對,認為被告已監禁超過半年,已受到應得懲罰。法庭會在一星期內,作出書面裁決。 被告零八至零九年期間,在一間中學擔任排球助教,邀約女學生回家,以按摩為名非禮幾名學生,去年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被告提出上訴,質疑原審法官對他存有偏見,又指其中一名女學生的證供,前後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