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為港台開設一個常額的總監職位,以準備推出數碼聲音廣播服務;另外又建議開設一個為期三年的副廣播處長的職位,負責領導和統籌廣播大樓重置計劃,以及推出數碼聲音廣播及數碼地面電視服務的發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