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公屋居民,不滿房委會在零三至零八年期間,不為新建公屋單位安裝鐵閘,住戶要自費安裝,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案件押後至五月十八再提訊。其中一名申索人曾婉芬追討一千七百元安裝費,她表示,零八年入住天水圍天晴邨時,要自費安裝鐵閘,但其後遷入的住戶,就獲房委會代為安裝,認為不公平,她指已收集到數千名居民聯署簽名追討費用。 房委會在答辯書指,零三年經過廣泛諮詢,通過新落成的公屋單位,不安裝鐵閘,申索人清楚知道安排,並簽署同意文件,才獲編配單位,認為房委會母須補回住戶自費安裝鐵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