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陳振聰上訴指令他付懲罰性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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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2-14 10: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2-14 13:30
高等法院駁回陳振聰就龔如心遺產案的上訴,法官指陳振聰不誠實及濫用上訴程序,要他負責今次上訴的懲罰性堂費及行政費。法官的判詞指陳振聰為了鞏固巨額的財富而說謊,法院毫無疑點地駁回他的上訴。
判詞又指,陳振聰一方質疑原審法官林文翰,道德上沒有考慮陳振聰同龔如心的戀人關係,但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已考慮過這項因素。判詞指,無論兩人的愛有多深,陳振聰仍然只是一個與另一女子結了婚的男子,所以原審法官不接納他們的戀人關係,並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