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爭取內地人居港權的組織,約一百名代表,中午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到政府總部,要求港府向中央政府爭取,進一步放寬擁有居港權的資格。 代表指,四月起放寬內地人居港資格後,仍然有幾類人未能取得居港權,包括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前,已滿十四歲的港人父母在內地所生的子女、已過身港人父母的內地子女,及港人父母在內地的孫兒,希望中央給予他們居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