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會計界議員譚香文,在零八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向選民提供免費講座,涉嫌選舉舞弊,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代表譚香文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質疑控罪的合法性,指法例應該針對一些受賄或行賄的情況,而當事人為公眾提供服務,不應被限制或禁止。控方指,會傳召最多九名證人,包括參加研討會的人及演講者,但就不包括當日有份站台的陳方安生。法官表示,預料案件會有很多法律爭拗,要審訊四日。 五十三歲的譚香文,在零八年立會選舉前兩日,舉行會計講座。她最終在選舉落敗。廉署去年十月以涉嫌選舉舞弊拘捕譚香文,去年十一月提堂,她否認控罪。